版權與智慧財產權投訴政策
生效日期: 待確認
最後更新:2026年8月3日
本中文文字是英文控制文字的完整翻譯;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如有衝突以英文版為準,但不可放棄的當地權利不受影響。
本版權與智慧財產權投訴政策(以下簡稱“本政策”)說明如何報告您認為透過 GTO Fisher 提供並侵犯版權、商標、資料庫、公開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的材料,以及我們如何審查此類報告。
這是一個全球性的善意通知流程,不表示 GTO Fisher 已在每個國家指定或登記法定代理,包括美國 DMCA 指定代理。
1. 服務運營方與聯絡方式
GTO Fisher 的運營方為:
ASTRA LOGIC TECHNOLOGY PTE. LTD.
UEN: 202632763H
36 Robinson Road, #21-01
City House
Singapore 068877
電子電子郵件:support@gtofisher.com
傳送通知時,主題請註明 “IP Complaint”。我們建議使用電子通知,以便更快審查和確認。郵寄通知應標註 “Attention: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mplaints”。
2. 適用範圍
本政策適用於 gtofisher.com、其子域名及 GTO Fisher 應用程式或服務(以下簡稱“服務”)中由我們控制或可合理限制的材料。
本政策不賦予我們從獨立撲克室、搜尋引擎、社交網路或第三方網站刪除材料的許可權。有關第三方材料的報告可能需要直接提交給該服務。
目前服務預設不會公開私人 AI 對話或練習畫像。如我們有足夠資訊定位使用者內容、輸出、公開頁面或透過某項功能提交的材料,仍可審查相關投訴。
3. 提交投訴前
請考慮爭議使用是否已獲所有者授權、取得許可、屬於公有領域,或為公平處理、合理使用、引用、批評、評論、研究或互操作性等例外所允許。各國例外規定不同。
請勿提交明知虛假或具有重大誤導性的投訴。如不確定所有權或某項例外,建議尋求法律意見。我們無法提供法律意見,也無法像法院一樣有權裁決複雜的所有權爭議。
4. 版權投訴要求
版權投訴應包括:
- 您的全名,以及在適用時您所代表的組織和權利人;
- 您的電子電子郵件、郵寄地址及另一種合理聯絡方式;
- 對受版權保護作品的識別;如一份通知涵蓋多個作品,則提供代表性清單;
- 對涉嫌侵權材料的識別及精確位置,例如 URL、功能、帳戶、截圖、對話引用或可幫助我們找到材料的其他資訊;
- 您認為該使用未獲所有者、其代理人或法律授權的理由;
- 主張權利所在的國家,並在相關時提供登記詳情;
- 一項宣告,確認您善意相信爭議使用未經授權;
- 一項宣告,確認通知中的資訊準確,且您是權利人或獲授權代表權利人行事;以及
- 您的親筆或電子簽名,例如意圖作為簽名而鍵入的完整法定姓名。
請僅附上您可以合法分享的證據。請勿傳送密碼、完整支付卡號或未經遮蓋的政府身份標識。
5. 商標、資料庫及其他權利投訴
對於商標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投訴,請視情況提供:
- 上述第 1 至 3 項及第 4 項中的資訊;
- 所主張的商標、資料庫、設計、影象、表演、公開權或其他權利;
- 如已登記,提供登記號、司法管轄區及狀態;
- 商品、服務、領域或受保護主題;
- 被投訴使用的確切情況,以及其可能侵權、誤導或違反所主張權利的理由;
- 與主張合理相關的任何所有權、授權、聲譽或混淆證據;以及
- 上述第 7 至 9 項所述宣告和簽名。
域名、公司名稱、合同、誹謗或不正當競爭爭議可能需要不同證據或法院程式。如報告無法透過本政策合理處理,我們會告知您。
6. 收到通知後會發生什麼
我們可能:
- 確認收到通知並分配編號;
- 要求補充缺失資訊或作出澄清;
- 儲存相關記錄;
- 在審查可信主張期間暫時限制材料;
- 通知爭議材料提供者並分享投訴的實質內容;
- 要求提供許可、授權、所有權或適用例外證明;
- 刪除、禁用、替換材料或限制其地理可用範圍;
- 審查後恢復材料或維持其可用狀態;或者
- 如我們無法公平解決爭議,將當事方引導至法院、監管機構或其他正式程式。
通知不完整可能延誤審查。我們會考慮權利表面有效性、能否定位材料、授權與例外、持續損害風險、相對權利、以往報告及適用法律。暫時限制並不表示承認侵權。
我們可能將通知轉交給材料提供者、我們的服務商、顧問或主管機關,包括為回覆而合理需要的聯絡資訊。隱私政策適用。如有特定安全或保密顧慮,請告知我們,以便考慮合理遮蓋;但匿名主張可能無法核實。
7. 回覆或反通知
如我們通知您所提供材料已被限制,您可以回覆,主題註明 “IP Response”,並提供:
- 您的全名及聯絡方式;
- 編號及相關材料的識別資訊;
- 對您的所有權、許可、授權、例外、錯誤識別或其他使用依據的說明;
- 您可合法分享的支援記錄;
- 一項宣告,確認回覆準確且出於善意;以及
- 您的親筆或電子簽名。
如適用特定法定反通知程式,我們可能要求提供該法律要求的額外宣告、管轄同意或送達資訊。請勿提供您不理解或無法如實作出的宣告。
我們可能與投訴人分享回覆。視證據及法律而定,我們可能維持限制、恢復材料、要求法院命令或作出其他適度決定。如所有權、安全或法律程式仍未解決,我們不承諾在固定期限內恢復。
8. 重複及嚴重侵權
在適當且符合適用法律的情況下,我們可能警告、限制、暫停或終止重複或嚴重侵犯權利的帳戶。我們會考慮通知的數量及有效性、回覆、意圖、嚴重程度、行為模式、可用替代措施,以及帳戶持有人是否有合理機會處理問題。
如繼續提供材料會帶來明顯法律或安全風險,我們可立即採取行動。我們不會將每項指控都視為已證實,也不會對錶面無效、已撤回或被成功反駁的通知機械適用重複侵權次數標準。
9. 濫用流程
偽造證據、冒充權利人、隱瞞已知授權,或利用流程騷擾、壓制合法批評或獲取個人資料,可能違反服務條款及適用法律。我們可拒絕濫用性報告,並限制嚴重濫用流程的使用者。
本條無意阻礙基於合理善意信念作出的真實報告,即使該報告最終未獲支援。
10. GTO Fisher 智慧財產權
GTO Fisher 及其許可方擁有或獲許可使用服務內容,包括軟體、介面設計、求解器樹、解決方案檔案、範圍、矩陣、頻率、EV 及權益資料、解釋、訓練題、評分系統、畫像、圖形、資料集、彙編內容、商標及品牌。
服務條款授予用於合法個人牌桌外學習的有限許可,不允許批次複製、公開分發、轉售、模型訓練、重構資料庫或刪除權利宣告。除非特定功能宣告另有說明,允許製作數量合理的個人筆記和私人學習截圖。
“GTO Fisher”及相關標識或產品外觀可能是 ASTRA LOGIC TECHNOLOGY PTE. LTD. 受保護的標記。第三方撲克、產品及公司名稱歸各自所有者所有。描述性引用不表示認可或關聯。
如需獲得超出服務條款範圍複製或許可 GTO Fisher 材料的許可權,請傳送電子郵件至 support@gtofisher.com,主題註明 “Licence Request”。除非獲授權代表書面確認,否則不視為授予許可。
11. 本政策的變更
我們可能因法律、流程或產品變化更新本政策。審查通知時有效的版本適用於程式,而實體權利仍受適用法律管轄。
12. 聯絡方式
電子電子郵件:support@gtofisher.com
建議主題:IP Complaint、IP Response 或 Licence Request
郵寄地址:
ASTRA LOGIC TECHNOLOGY PTE. LTD.
Attention: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mplaints
36 Robinson Road, #21-01
City House
Singapore 068877
13. 法定程式與權利邊界
特定法律的強制通知或反通知程式優先於本政策的一般酌情流程。適用美國版權法第512條反通知時,合格反通知包括該法要求的偽證責任宣告、適當聯邦法院管轄同意及接受送達;滿足法定恢復條件時,按10至14個工作日的法定時段恢復,收到依法提起訴訟通知的除外。普通投訴電子郵件不代表已註冊DMCA指定代理;依賴需要該指定的程式前,公司將公開準確的已登記代理資料。
合同限制不主張對不受保護的數學事實、公有領域材料或他人權利擁有所有權。強制例外、合法互操作和不可排除的權利繼續適用;對本服務、彙編及受保護內容的提取與再利用限制僅在法律允許範圍內適用。